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,将每名党员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,根据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》(组通字〔2016〕1号)、《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》(鲁组字〔2016〕5号)及区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,为把这次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落到实处,特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一、排查的目的、意义
这次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,是新时期中央、省委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,涉及范围广、标准要求高、方法措施严。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这项工作,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、扎实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。各党(总)支部要高度重视,坚决克服“应付、糊弄”等错误思想认识,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从严管理党员队伍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,紧紧抓在手上,要组织专人对各党支部的党员进行认真排查,确保把情况摸清摸透摸准,把工作抓细抓实抓好。
二、排查对象和任务
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。排查对象为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,以及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。对2007年实行组织关系回执制度以来,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的党员,尤其是2007年实行组织关系回执制度以来,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,没有收到回执的党员,要一一对照核查,要与组织关系转入单位进行联系落实,避免出现口袋党员。重点是流动党员;异地居住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。
排查的主要任务是,核查党员身份信息,摸清流动党员底数,理顺党员组织关系,健全完善党员档案,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做出妥善处理。
三、方法步骤要求
1.集中核查。各党(总)支部安排人员对照党员花名册、入党材料、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、支部组织生活记录等,区分常驻、流动、失联党员等不同类型,分门别类、全力做好排查工作,确保无遗漏、全覆盖。党(总)支部根据核查情况,组织党员填写《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》(附件1)。对流动、失联、身份存疑、有违纪违法行为等情况的党员,党(总)支部要分门别类建立名册。
2.联系查找。对失联党员,各党(总)支部要通过通过各种途径联系查找,可以通过党员亲属、邻居、同事、同学、朋友等知情人帮助联系,查找到电话后,再与党员联系。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局党委,再联系其他部门,协助查找。确保每一个党员都能联系到。在联系查找的同时,各党(总)支部要分析党员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具体原因,并将联系查找和调查核实情况做好记录,记录一般应包括党员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出生年月、入党时间、工作单位及职务等基本情况,失联时间、失联原因,联系查找时间、方式和过程等,联系查找结果、调查核实结果、联系人、记录人等,为以后的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提供依据。根据查找情况,填写《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》(附件2)和《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》(附件3),并于3月20日前,上报局党委。
各党(总)支部在上报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名单时,要逐人说明采取的具体查找措施,对工作敷衍塞责、查找不认真的,要重新查找。
按照中组部及省委组织部的要求,排查工作不作宣传报道,各党(总)支部在排查过程中,不能采取在媒体发布公告的方式查找党员,也不要对排查工作做任何形式的宣传报道。
3.规范管理。党支部根据核查情况,组织党员填写《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》(附件1),完善党员名册等基础资料。对流动、失陪、身份存疑、有违纪违法行为等情况的党员,党支部要分门别类建立名册。按照上级要求,区分不同情况,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工作。
四、时间安排
各党(总)支部在接到通知后,要马上组织人员进行党员组织关系排查,根据核查情况,组织党员本人据实填写《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》(附件1)、党(总)支部填写《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》(附件2)、《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》(附件3)及联系查找失联党员的具体情况说明。
1.3月20日之前,各党(总)支部将《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》(附件2)、《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》(附件3)及联系查找失联党员的具体情况说明,上报局党委。
2.5月31日前,各党(总)支部将《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》(附件1),上报局党委。
附件:1.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
2.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
3.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
中共365足球外围投注网站委员会
2016年3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