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学一做专题讨论发言材料
——如何做党和人民的好干部
孙晓红
新时期好干部的标准是什么?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提出了好干部标准问题,提出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、为民服务、勤政务实、敢于担当、清正廉洁,赋予了新时期党和人民的好干部新的时代内涵,明确了新形势下党员干部务必遵守的行动规范。作为一名党员干部,要以好干部的标准来衡量自己、鞭策自己,努力争做一名党和人民群众心中的好干部。
一、理想信念要坚定
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,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。我们党员干部必须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崇高的理想信念。要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坚信不疑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,在任何情况下,都要讲党性、顾大局、重操守,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作为一名党员干部,要以忠诚之心来加强党性修养,要强化对党建理论、路线、政策的学习和实践来坚定理想信念,锤炼坚实意志,努力把“三个自信”转化为做好工作的精神动力,永远保持头脑清醒和立场坚定,永远忠诚于党的和人民的事业。
二、宗旨意识要突出
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是党的根本宗旨,更是每名党员干部都应有的觉悟。作为一名党员干部,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,坚持群众路线,想人民之所盼,应人民之所求,解人民之所难。要以感恩之心贴近群众、尊重群众、关爱群众、服务群众,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和自身工作职责紧密结合起来,以此作为开展工作的切入点,把解决人民群众的所忧所盼作为改进工作的突破口,真诚主动地关心他们,热情周到地服务他们,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。民政部门作为一个重要的民生部门,工作关乎百姓冷暖,作为民政干部,更需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,把群众的呼声作为命令,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。
三、工作作风要扎实
实干兴邦,空谈误国。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保持勤政务实的工作作风,凡事从大局考虑,从实际出发,不能光说不做、敷衍行事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,更应当以敬畏之心来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,积极主动应对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,不忘职责,不走形式,不马虎,不懈怠,不弄虚作假,勤政务实,用心想实事,用心干实事,抓重点、抓关键、抓实效,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,把各项工作做到最好,全力以赴、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,让自己做的事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,这不仅是党员干部对党的人民事业的负责,也是我们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,永葆执着的敬业精神。民政工作都是一些看得见、摸得着的具体工作,更需要用求真务实的精神,扎扎实实地把每项工作干好,经得起群众和历史的检验。
四、大局观念要牢靠
顺境逆境看胸襟,大事难事看担当。敢于担当是一种态度、一种精神、一种责任。当前,各级党委政府提出了“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”的工作要求,这就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对此要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做到知行合一。思想上,必须牢固树立紧紧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来开展工作的工作思想,坚持以讲法治、讲民主、讲科学的理念去敢于担当,去推动党和人民事业的科学发展。行动上,要讲大局,考虑问题和开展工作不能简单地“就事论事”、“管中窥豹”、“近视眼”,而要把自己放在全局和未来中来定位、思考,要以责任之心敢于承担,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大胆干事,对待工作不消极,遇到困难不退缩,直面问题不推诿。只有准确把握当前工作中心大局并且勇于担当,才能在工作实践中不负使命,才能主动作为,才能创先争优,成为人民群众认可的好干部。
五、自身素质要过硬
“打铁还需自身硬”。我们党员干部要淡泊明志、廉洁自律,在清正廉洁上必须带头做表率。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,全党集中解决群众强烈反应的“四风”问题,目的就是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务必做到公平公正、坚持原则,带头奉公守法、正心修身,以淡泊名利之心大力弘扬清风正气,争当清廉表率。作为党员干部,既要一心干事,更要一身干净,不仅要做到公道正派、秉公办事,更要经受住考验、德才兼备,切忌“带病”工作,损害工作大局,损害群众利益。要严格按照“照镜子、正衣冠、洗洗澡、治治病”的总体要求,坚决杜绝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、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,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,敢于接受群众和组织的监督。
总之,“信念坚定”是好干部立身之本、“为民服务”是好干部为政之道、“勤政务实”是好干部履职之要、“敢于担当”是好干部成事之基、“清正廉洁”是好干部正气之源。党和人民的事业需要好的干部,要成长为“好干部”,就必须用习总书记总结的20字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努力做到信念坚定、为民服务、勤政务实、敢于担当、清正廉洁,才能成为党和人民心中的“好干部”,才能成为党和国家的栋梁之才。